|
即使鎮江的醬醋企業授權外地企業生產鎮江工藝的醋類,也不允許使用“鎮江陳醋”、“鎮江香醋”字樣,只能使用企業自己的注冊商標。 江蘇省鎮江市醋業協會日前將安徽省肥東縣安徽好味鮮調味食品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10萬元。近日該案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 鎮江市醋業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02年初,鎮江香醋通過審查,成為國家原產地域保護的產品。2004年11月,鎮江市醋業協會成立,并啟動集體商標的申報程序。2007年6月,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準“鎮江香醋”、“鎮江陳醋”品牌注冊為集體商標。這兩個集體商標所有權屬于鎮江市醋業協會,會員企業需要領取《集體商標準用證》后,才能在自己的產品上使用這兩個集體商標。即使鎮江的醬醋企業授權外地企業生產鎮江工藝的醋類,也不允許使用“鎮江陳醋”、“鎮江香醋”字樣,只能使用企業自己的注冊商標。庭審中,作為被告的安徽好味鮮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宋先生認為自己很委屈。在其出示的一份聯營協議上顯示,自己的公司是從2004年2月由原花沖興華釀造廠更名而來。當時的興華釀造廠**已經和鎮江潤州區恒福醬醋調味品廠合作,簽訂聯營協議,經過恒福廠的授權,使用標有‘鎮江醋’字樣的包裝,并標明“鎮江潤州區恒福醬醋調味品廠監制”,于是他們開始使用“鎮江工藝陳醋”、“鎮江工藝香醋”.“我們和鎮江恒福醬醋廠合作有十幾年了,當時還是他們派師傅來合肥傳授鎮江釀醋工藝。當時既沒有醋業協會,也沒有注冊商標,我們也是每年給這個鎮江企業1萬元授權費,才使用其廠名和工藝,所以不存在惡意侵權之說! 但在今年6月,肥東縣工商局**認定安徽好味鮮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福創”牌鎮江工藝陳醋、鎮江工藝香醋,突出了鎮江陳醋、鎮江香醋,誤導公眾,侵犯了鎮江醋業協會注冊商標專用權,沒收了涉案產品,還處以罰款。 據記者了解,鎮江市醋業協會已不是****次打維權官司,從拿到注冊商標權之初,他們已經在多個省市展開侵權訴訟。此次也不是安徽****個維權官司,上個月才在巢湖市將一家制醋企業告上法庭,案由也是商標侵權。接著,他們還準備在安徽六安等幾個地市展開維權。他們都是通過當地工商部門對生產醋類并突出使用“鎮江香醋、鎮江陳醋”字樣的企業進行查處,然后再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本文摘自食品伙伴網)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