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制定紀檢干部行為規范明確八要八不準
近日,社紀委認真學習傳達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有關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出臺《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范》,明確紀檢監察干部“八要八不準”,并對做好2016年全社紀檢監察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社黨委、紀委高度重視紀檢組織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要求全社紀檢監察干部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的學習,提高認識,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全面落實水利部黨組、中紀委駐部紀檢組的決策部署和社黨委的工作要求,進一步落實責任,強化擔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加強全社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要進一步扎實工作,牢記使命,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和重要經濟崗位人員的日常監督和教育提醒,使守紀律、講規矩成為黨員干部的自覺養成和政治習慣。
《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范》明確要求全社紀檢監察干部必須做到“八要八不準”:一要政治堅定、忠誠擔當,不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要牢記宗旨、姓黨為民,不準脫離群眾、以權謀私;三要敬畏法紀、嚴于律己,不準自行其是、隨波逐流;四要襟懷坦白、言行一致,不準弄虛作假、陽奉陰違;五要秉公執紀、敢于監督,不準執紀不公、明哲保身;六要堅持原則、明辨是非,不準徇私舞弊、混淆黑白;七要嚴格程序、保守秘密,不準違規辦案、泄露案情,八要精通業務、作風優良,不準消極懈怠、慵懶散奢。
會議研究確定了2016年我社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要點,包括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切實抓好黨章黨規黨紀的學習宣傳教育,落實強化黨內監督的各項要求,不斷強化作風建設,深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著力加強紀檢組織和隊伍建設。會議還討論通過社紀委委員工作分工,傳達聽取水利系統紀檢監察干部綜合業務培訓班的主要精神和工作要求。社紀委委員、各支部紀檢委員參加會議。(黨政辦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