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原創動漫出版扶持計劃開始申報
本報訊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發出通知,決定2016年繼續實施“原動力”中國原創動漫出版扶持計劃。各申報主體須于5月8日前完成網絡申報和紙質申報。
通知要求,申報范圍為原創動漫圖書、多媒體動畫(包括手機動畫、網絡動畫等)作品,期刊連載漫畫作品,原創漫畫圖書民文(蒙古文、藏文或維吾爾文)譯制作品。
通知規定了具體申報條件,包括:申報原創漫畫圖書、多媒體動漫作品,須為在創作中或已基本完成創作、著作權完整、宣傳推廣計劃完備、在境內外尚未出版的原創動漫作品(申領書號、版號時間或上線時間在2016年4月30日之后);申報期刊連載原創漫畫作品,須為在境內公開發行的期刊上連載、著作權完整、未出版單行本的原創漫畫作品(連載結束時間、單行本出版時間在2016年4月30日之后);申報民文譯制作品,須為正在開展或計劃開展、版權責任清晰、譯制計劃完備的漢語漫畫圖書民文(蒙古文、藏文或維吾爾文)譯制作品(申領書號、版號時間在2016年4月30日之后)。
通知指出,由文字形式改編為漫畫、多媒體動漫形式的作品(非文字版權授權情況下),若該作品的人物形象、故事情節等主要內容與原著相同度在80%(含)以上,則不被視為原創作品,不在本次申報范圍內。抓幀圖書、純畫集、動漫創作指導、文字配圖、插圖輕小說及類似作品不在本次申報范圍之內。申報主體或作品作者如在3年內出現過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背新聞出版管理規定的行為,取消申報資格。
各申報主體可通過總局網站(www.gapp.gov.cn)首頁“申報快捷通道”欄目下的“‘原動力’項目申報管理系統”進入網上申報審核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