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水意識”與“節水意識”
在我們的生活中,先用水、后付錢已經成為一種習慣性的常態,沒覺得有什么不妥。但據市自來水公司介紹,全市拖欠水費已達1億多元,占應繳水費的10%。這是一個驚人的數字,足以引起人們的重視。拖欠水費的原因和借口多種多樣,每個欠費者站在自己的立場上,都能為自己的行為找到似乎合理的理由,但是無論什么樣的理由,其實都經不起認真地推敲——自來水公司讓居民為其代查、代收水費,確實是一種不合理的收費方式,居民以拒繳水費作為與自來水公司進行消極“談判”的方式,也不失為一種促其改革的手段。但當自來水公司切實改進了服務,實施了查表到戶等積極措施之后,用戶的繼續拖欠水費,就變得有些強詞奪理。而除了這個曾經也還說得過去的理由之外,其他的借口,就更是難以成立。
水是天然資源,但在由資源轉化為可以安全、方便地使用的自來水之后,水就成為一種商品。買東西要付錢,是商品交換中最基本的道理和原則,即使某些商品可以賒銷,也必須在買賣雙方自愿認可的基礎上才能進行。先用水、后付款的供水辦法,本身就是一種買賣雙方共同認可的賒銷方式,而用戶的故意甚至惡意的拖欠水費,顯然破壞了雙方的協議,嚴重到一定程度時,將使自來水的供應和使用過程難以為繼。而且,拖欠水費的情況如果惡性發展,除了將給自來水公司的經營帶來巨大困難之外,還將使水資源保護及合理配置的工作面臨更大的困難。
中國是缺水大國,節水工作刻不容緩。而根據各國經驗,提高水價,利用價格杠桿作用促進節水工作、樹立節水意識,是普遍有效的手段。而價格杠桿只有在普遍、完善的商品交換過程中才能有效發揮調節作用。如果企業、居民沒有樹立普遍的“買水意識”,如果拖欠水費的不良現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那么水價的提高就可能非但不能達到節水的目的,反而可能造成拖欠水費現象的進一步惡性蔓延。如果事實果然如此不幸地發生,那么它造成的損失將不再限于一個自來水公司,而是將威脅到我們長久的未來。
好在現在已經有了“預付費”水表,也就是說,不久以后我們也將像現在“先買電、后用電”一樣地先買水、后用水。此招兒一出,拖欠水費的現象可能會有改觀。推廣這樣的水表,當然又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但比起1億元收不上來的水費,付一些成本,來一個根本的改觀,估計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