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時期水利工作中要把握好五個重大問題
本站訊 12月17日,全國水利廳局長會議在北京召開,水利部部長汪恕誠著重指出,“十一五”時期水利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五個方面的重大問題:
第一,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水利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展是硬道理,“十一五”時期,水利還必須加快發展、全面發展。發展中要堅持以人為本,把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為首要目標,把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水利工作的優先領域,通過水資源的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優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和綜合治理,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的生活質量,改善人居環境和生產條件,提高水的安全保障程度,為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提供水利支撐和保障。水利涉及千家萬戶,水利工作必須緊緊依靠人民群眾,組織和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水利工作,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創造精神,同時要尊重民意,愛惜民力,科學決策。
第二,通過進一步轉變水管理模式來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水資源的需求。隨著人口的持續增長和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對水資源的消耗還在增長,對水環境的影響還將持續,我國人多水少的矛盾更為突出。解決這個問題,不能光靠建設蓄水和調水等工程,必須進一步轉變水管理模式,節約為本,治污優先,優化配置,科學管理,建設節水型社會。這是水利發展的根本出路,是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根本措施,也是對傳統水利觀念的最大挑戰。一方面,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水資源的需求,另一方面,通過發揮社會管理職能,推動形成節水型的生產和消費模式,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
第三,統籌好水利發展與生態保護的關系。我國國情和水情特點決定了我國水利水電大發展的前景。水利水電工程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解決貧困、改善生態與環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還要看到,水利水電工程也會對生態產生不利影響,如大量移民、河流形態變化、生物多樣性退化等。必須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關系,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要根據水資源承載力和水環境承載力,按照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的不同要求,明確不同河流或不同河段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應的開發和保護措施。具體到每一項開發利用工程,要加強水資源論證和環境評估,加強對移民等社會問題的研究與規劃,科學合理開發,強化生態保護。
第四,始終把農村水利作為我們工作的重要領域。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和要求,服務“三農”始終是水利工作必須著力加強的重點。應該看到,農村水利事業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農村飲水安全的形勢還十分嚴峻,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還相對滯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有所滑坡,基層水利單位十分困難,制約農村水利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尚未消除。我們要高度重視這些問題,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部署,以保障農民飲水安全、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農村電氣化水平、改善農村生態與環境為目標,加強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深化農村水利改革,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受益農戶和其他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努力引導和促進農村水利持續健康發展。
第五,堅持以改革創新推動水利發展。我國水利事業發展還受到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制約。隨著可持續發展水利的不斷推進,制約水利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障礙日益突出,改革的深層次矛盾逐步暴露,必須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前進道路上的矛盾、困難和問題,以改革促發展。重點是加快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能轉變,建立職責明確、運轉協調、權威高效的水資源統一管理體制,建立以公共財政體系為主的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水利投資體制,形成科學規范的水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