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工程”亮點多
——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建設步入規范化
在剛剛過去的2004年, 為了全面掌握中國水利三大“亮點工程”之一——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工程實施進展情況,了解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各地加快工程建設進度,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和效益。按照水利部通知精神,黃委于2004年11月上中旬組織水保局、規劃計劃局、財務局、建設管理局、上中游管理局、黃科院等部門和單位的20余人,分成4個檢查組按照統一要求,在各省(區)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對黃土高原地區七省(區)淤地壩建設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組通過對流域內26個縣(旗、區、市)、27條小流域壩系建設和54座骨干壩,34座中型淤地壩,26座小型淤地壩施工現場進行認真檢查,從中發現在淤地壩建設過程中,各地不僅能夠嚴格按照技術規范進行建設,而且在組織協調、前期工作、推行“三項制度”、規范化建設、宣傳培訓和管護機制等方都出現了許多新的亮點。
——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建設項目實施以來,得到有關省、市、縣(旗、區、市)各級政府和領導高度重視,并把淤地壩建設列為本市、縣(旗、區、市)重點建設項目之一。成立了由主管副縣(旗、區、市)長(或副書記)為組長的淤地壩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在水利局設立淤地壩建設管理項目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有的地方還以黨委、政府的名義出臺相關的政策性文件,從制度上保證淤地壩工作順利推進。
陜西省各地將淤地壩建設工作作為年終考核奪取“陜西省水利振興杯”的重要組成部分;寧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在淤地壩建設啟動會議上作了重要講話,水利廳和發改委有關領導還在2004年淤地壩壩系工程建設工作會議上,就淤地壩建設進行了專門的安排部署, 并在固原市召開了淤地壩壩系工程建設座談會,層層落實了建設責任,研究解決淤地壩壩系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對搞好淤地壩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
山西省為協調好各個部門的關系,切實解決好淤地壩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各有關縣(旗、區、市)淤地壩工程建設領導組吸收計劃、農、林、土地、交通等部門和有關鄉鎮領導參加,為淤地壩工程的順利實施奠定了良好的組織基礎,有效解決了淤地壩建設中出現的交通改線、庫區淹沒等問題。山西汾西縣在勍香河流域壩系工程建設中,縣淤地壩建設管理領導組統一協調,水利部門利用國家專項資金建設淤地壩,計劃部門利用以工代賑資金整地、修路、開排洪渠,林業部門利用退耕還林資金進行坡面綠化,農業部門利用農業技術推廣資金培肥地力、推廣優良品種,扶貧辦利用扶貧資金提高科技含量,支持庭院增收產業,實施“保一還二,三位一體”的綜合治理模式,整合各個投資渠道的項目資金,使水土保持整體效益得到充分發揮。鹽湖區、婁煩縣等淤地壩建設領導組多次組織各有關部門召開協調會議,對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協調各部門逐項解決。并強調工程建設項目部、鄉鎮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有關部門要與參加淤地壩建設的單位緊密配合,為淤地壩工程建設大開綠燈。
——認真做好前期工作,為淤地壩建設順利實施打好基礎
規劃、可研、初步設計等,是淤地壩建設工作的基礎,各省(區)開展了較為扎實的項目前期工作。甘肅、青海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嚴把單項工程設計審查關。寧夏發改委和水利廳安排了淤地壩建設前期經費,及早下文安排儲備項目和實施項目的可研初設工作,委托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壩系可研和單項工程初步設計,水文計算均由自治區水文水資源局進行復核驗算,為立項和項目的實施打下良好的基礎。陜西省水利廳召開全省8市水利局長會議,專門部署前期工作,目前,已有36條小流域壩系可研通過技術審查或審批。山西省加強技術培訓,分別聘請設計院、水保所、水科所等有設計資質的單位參與淤地壩規劃設計,堅持專家評審制度,建立了淤地壩前期工作評審專家庫,堅持每一個可研、初步設計編制完成后,只有經過專家評審合格后,才能報政府、發改委審批立項;同時,在初步設計階段,要求將壩坡防護、取土場整治、標志碑等項目列入設計內容,作到美化、亮化、綠化并舉;還開發了淤地壩計算機設計軟件,在大規模的淤地壩前期規劃設計中發揮了很好的作用。
——積極推行“三制”改革,不斷加強質量監督
一是各省(區)首先以縣(旗、區、市)級水利水保部門為法人責任主體,成立淤地壩建設項目部等,履行項目法人職責,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建設管理,全面負責淤地壩工程項目實施。如寧夏自治區在工程初步設計批復時就明確了工程主管部門(地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項目法人(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各自的職責,出臺了《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及開工審批管理辦法》,要求在審批工程時明確項目法人。
二是積極推行工程建設“招投標制”。山西省為了確保招投標工作的順利實施,由省水利廳對各施工隊進行水土保持工程的資質進行審查認定。通過施工單位申請、縣(旗、區、市)水利部門嚴格把關、工商部門核定資產、專家評估綜合能力的辦法,對全省施工能力較強、資產比較雄厚、具有較高信譽的施工隊伍進行了資質認定。實施中按照集中連片,“大、中、小捆綁”的原則劃分標段,全省統一委托太原市澤興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對招標過程進行全程代理,通過“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選取施工隊伍,從而避免了骨干壩爭著干、中小型無人問的現象。寧夏自治區規定投資50萬元以上的工程必須實行招投標,全區所有骨干壩均委托“自治區水利水電咨詢公司招投標中心”進行了公開招標。河南省有關各縣委托“洛陽市澤豐建設工程咨詢公司”等有招標資質的中介組織對骨干壩全部進行了公開招標。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水保局組織對各縣(旗、區、市)旗的骨干壩進行了公開招標。
三是全面實行監理制。各省(區)以小流域壩系為標段,選擇具有較高資質的“西安黃河水保工程監理公司”和“北京水保生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等負責監理工作。山西省還對多年從事水保技術工作的人員加強了監理上崗培訓,目前全省已有246人取得水保監理上崗資格,126人獲得監理工程師資格。
四是實行質量監督制度。為了加強質量管理,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寧夏自治區等要求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辦理質量監督證書,對工程建設實施全過程的政府質量監督。工程竣工后,由質量監督單位出具工程施工質量認證。山西省各項目縣(區、市)每個標段派一名技術員常駐工地進行質量監督,配合監理工程師齊抓共把質量關。省、市級水利水保和計劃、財政主管部門還加強對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監督檢查。
——完善淤地壩建設管理制度,建設管理逐步規范化
目前,黃土高原地區有關省(區)、地(市)、縣(旗、區、市)相繼制定和出臺了“水土保持淤地壩工程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等規章制度。在積極推行法人制、招投標制和全面實行監理制的同時,寧夏等地還實行開工審批制度,工程開工前填報開工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簽字蓋章后方可開工。普遍推行公示制,各建設項目以公示欄的形式將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任務、國家補助資金、所需群眾投勞、建后管理責任單位等主要內容向項目區群眾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普遍實行淤地壩工程建設中央資金使用報賬制撥付形式,各有關建設單位根據工程建設進度情況,填報報表,由監理核實簽字蓋章后進行撥付。山西省為保證資金報帳制的有效推行,省政府下發了《關于水土保持重點項目資金使用實行報帳制的實施意見》,同時把淤地壩項目列為資金省屬項目管理,使建設資金能從水利廳直接下撥到縣淤地壩建設項目部。寧夏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部門將淤地壩建設中央資直接下達到縣(旗、區、市)財政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報賬制的程序支付工程建設費用。各地淤地壩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資金專職會計負責,專戶儲存,專款專用。還建立了資金使用管理、審計和監督檢查制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審計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
為了搞好淤地壩工程建設,建設單位還深入工地,加強管理和現場監督。內蒙古準格爾旗水保局等單位向負責建設的2條壩系建設工地派出了由1名副局長和2名技術人員組成的工作組。山西省各項目縣(區、市)每個標段派一名技術員常駐工地進行質量監督,對不按設計要求施工,質量達不到標準的,責令施工隊返工,直到達標。建設單位還定期組織施工單位工地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召開例會,交流和解決問題。
——加強培訓和宣傳交流,不斷推進淤地壩建設
在淤地壩建設中,甘肅、山西等省加強對各級各部門各層次的技術培訓,組織小流域壩系工程建設各有關縣(區、市)的主管縣(區、市)長、水保局(站)長以及各級水保業務部門的技術人員參加淤地壩建設與管理技術培訓班和各種專題講座,開展水保技術人員監理上崗培訓。提高各級水保業務部門領導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淤地壩管理水平。
各地利用報刊雜志、電視、廣播、互聯網絡,結合印發宣傳品、刷寫宣傳標語等形式大力宣傳淤地壩建設在改善生態環境、群眾脫貧致富和減少入黃泥沙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壩系建設任務的縣(旗、區、市)及鄉村,普遍在不同層次,不同范圍召開干部會,群眾會,反復講解在淤地壩建設對改善當地生態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意義,統一干部群眾的思想,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使淤地壩建設得到了當地干部群眾的大力支持,涉及道路開通、占地補償和個別農戶搬遷等矛盾和問題,都能得到基層干部積極配合和群眾的諒解并妥善解決。
山西省鹽湖區等在壩系建設中,積極開展爭優創先評比活動。項目部組織市水務局、監理工程師、鎮領導、項目部的工程組、質量組、宣傳報道組、辦公室、各施工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等,對各標段的工程施工質量進行檢查評比。通過“聽匯報”、“看現場”、“比進度”、“驗質量”、“評總分”的辦法,對施工隊各個方面進行檢查,評比獎勵。加強了各施工單位的質量觀念和責任意識,達到了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積極探索淤地壩管護機制,確保工程效益持續發揮
各地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淤地壩運行管理模式,完善運行管護機制。山西省在推廣“提留歲修基金、拍賣經營、租賃經營、承包管理、創辦實體、股份合作”等管護形式的同時,又及時總結推廣了臨汾市的“護壩田”制度,省水保委員會轉發了臨汾市人民政府《關于推行“護壩田”制度加強淤地壩工程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要求正在建設的淤地壩工程,本著管理從建設開始的原則,認真落實了以“護壩田”為主的管護責任制。寧夏自治區淤地壩管理也逐步形成了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建、管、用”相結合,“責、權、利”相統一的良性運行機制。通過統一管理,收取水費,以壩養壩和采取租賃、承包、拍賣等形式。落實了全區50多座骨干壩、近一半中型壩和80%以上小型壩的運行管護。西吉縣參照《寧夏水利工程水費計收、使用和管理辦法》,結合本地實際,由縣水利水保部門購買移動式小水泵,租賃給當地群眾使用,收取租金及水費,用于工程管理維護費用,取得了良好效果,當年建成的淤地壩全部實行了承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