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水權制--中國建立節水型社會的核心制度
新華網銀川11月18日電(記者肖敏)目前,中國西部正在開展以水權制度建設為核心的用水制度改革,并隨之產生出了甘肅張掖和寧夏-內蒙古的兩種水權轉讓模式,建立水權制度已成為中國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核心制度。中國正在試點的水權轉讓模式,是通過水權明晰,使當地立足于流域的水資源承載力,尋求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長久保證。同時為中國北方缺水地區探索基于水資源承載能力的現代化水利建設和經濟發展模式,為以后中國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提供技術、經濟體制、政策和法規等方面的示范。
水權包括水的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轉讓權等。已經頒布實施多年的中國《水法》明確規定,水的所有權屬于國家,各用水單位得到的只是國家賦予的使用權、經營權、轉讓權等。水權制度是涵蓋水資源國家所有,用水戶依法取得、使用和轉讓等一整套水資源權屬管理的制度體系。
現在,水權制度作為節水型社會的核心制度,其作用是通過制度保障,實現流域內水資源在生態、生產、生活領域的合理配置,從而達到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流域內社會經濟和生態合諧共處的目標。
近幾年,中國節水工作已取得一些成效。但中國水資源的利用方式整體粗放,用水效率不高,節水潛力巨大。節水型社會建設,不是靠傳統的行政措施來推動節水工作,而是要建立一種機制、一種體制,使節水成為用水戶的內在要求,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傳統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動節水的做法目前已不適應形勢的要求,必須要制定流域和區域水資源規劃,明晰初始用水權。”中國水利部部長汪恕誠說。張掖市是中國水資源最為缺乏的地區之一,人均地表水資源量和畝均水資源量只有全國平均水平的57%和29%。近50年以來,由于用水量迅速增加,導致黑河尾閭湖泊居延海完全干涸,變成了中國三大沙塵暴策源地之一,而處于黃河河套的寧蒙灌區由于大量水在農業中無效消耗,已經嚴重制約了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